关于推荐江西省风景园林学会园林工程专委会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9 19:21:00 浏览次数:168 作者:admin
各会员单位:
为建立健全江西省风景园林学会园林工程专委会科学决策 水平,加强园林工程专委会的技术指导,拟建立江西省风景园林 学会园林工程专委会专家库,园林工程专委会适时组织专家组开 展技术指导服务工作。经园林工程专委会研究决定并报江西省风 景园林学会同意,现商请你们推荐若干名园林行业领域专家为专
家库备选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主要职责
(一)参与专委会相关标准、规范、政策的起草制定;
(二)参与政策咨询、课题研究、决策评估和成果审查;
(三)参与业务指导和实地考察;
(四)参与教育培训、宣传及相关工作交流活动;
(五)对省学会委托或专委会各类项目的推荐、评审、验收、
评奖等工作提供咨询和服务工作。
二、 专家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
洁公正、遵纪守法;
(二)熟悉园林行业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技术标准等;
(三)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从事园林等相关专业工程管理 和技术工作十年及以上并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位;(备 注:以园林相关专业为主,涵盖市政等相关专业人才,上述专业 指与园林或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工作相关的专 业,包括园林、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林植物、园林规划设计、 园艺、景观、植物、环境艺术、市政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 程等专业,如有实践经验丰富,特别优秀的中级职称+一级建造
师可统筹考虑。 )
(四)热心园林行业事业发展,身体健康良好,年龄上原则
上不超过65周岁,正高级职称等优秀人才不超过70周岁;
(五)承认和遵守江西省风景园林学会及园林工程专委会
的各项章程,能按时参加学会及园林工程专委会各项活动。
三、 专家入库优先条件
(一)在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江西省风景园林学会担任委员
及以上职务;
(二)作为第一完成人连续两年获得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 技术奖园林工程奖或省级住建厅颁发的园林绿化工程或市政工
程优良工程奖;
(三)在科技推广、科技志愿服务和科普工作中承担重要项
目负责人且表现突出的;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即符合优先推荐条件。
四 、推荐要求及时间
(一)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 由推荐单位按照条件要求组织审核,并填写《推荐专家汇总表》 (见附件2)报园林工程专委会。请各推荐单位严格保证候选人 的质量,每个会员单位限报3人,由江西省风景园林学会其它下 属分支机构推荐和达到专家优先条件的不受名额限制,园林工程 专委员对候选人数量进行总量控制,推荐个人和单位要对填报资
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虚假资料取消申报资格。
(二)江西省风景园林学会其它下属分支机构推荐的专家
由分支机构负责人在单位推荐意见中签署意见并签名,不需盖章;
(三)推荐单位原则上应是江西省风景园林学会单位会员,
推荐专家汇总表中候选人按推荐优先次序排列。
(四)申请人需提供学历证、职称证等,若为优先条件推荐
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五)各单位于2024年7 月 5 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盖 章发扫描件至邮箱:117494750qq.com, 纸质原件寄:江西省南 昌县东新乡河洲路398号(千亿建筑科技产业园)61号中建华夏
大厦16 楼,联系人:揭媛琪,联系电话13879198588。
江西省风景园林学会园林工程专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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