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度江西省风景园林学会规划设计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5 11:19:00 浏览次数:940 作者:江西省风景园林学会
赣景园学字〔2025〕3号
学会各单位会员:
为鼓励风景园林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对风景园林领域的科技投入,调动广大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行业创新能力和规划设计水平。经研究,2025年度江西省风景园林学会规划设计奖(下简称“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奖”)评奖工作正式启动,现就评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欢迎积极申报。
一、评奖范围和申报条件
江西省风景园林学会规划设计奖评选在本学会会员单位中进行,申报单位应具备国家、省级有关部门颁发的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申报对象原则上限在江西省境内完成的项目。
(一)规划设计奖设“规划类”“设计类”和“专题研究类”三类。
规划类包括绿地系统规划、公园体系规划、绿道规划、美丽集镇规划、美丽乡村规划、自然保护地规划、旅游规划等相关规划。
设计类包括公园、广场、开敞空间、景点等相关设计项目,规模一般在2万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规划设计奖申报项目均须为已完成项目。规划类项目须经规定程序审查通过或批准,法定规划类项目须取得正式批复文件,其他规划类项目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设计类项目须完成方案设计、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完整项目阶段,并施工完成,取得竣工验收材料。专题研究类须经规定程序审查通过并结题或正式发布。
(三)项目界定原则上以合同为准。一个项目合同中,分部分、分区域,不得单独申报。鼓励同一区域关联项目打包联合申报。
1.同一工程项目分若干个标段分别签订合同的,可按多个项目申报。鼓励多个标段联合,将项目作为一个整体申报。采用分标段单独申报的,不可再整体申报;反之亦然。
2.同一设计项目分若干个阶段分别签订合同的,须按整体申报,不得分阶段申报。可由牵头单位联合其他参加单位整合申报。
3.同一项目分若干专业协作完成并分别签订合同的,应按项目整体申报,其子项目或分项目不得另行申报。
(四)申报项目基本要求如下。申报项目需为2019年12月31日之后取得批准、竣工验收或结题且未在其他行业协会获得奖项,各会员单位申报项目上限为5项。
(五)项目完成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家。单独申报的项目完成人原则上不得超过12人,合作申报的项目不超过15人。人员名单一经申报,原则上不得更改。
(六)所有通过材料符合性审查的项目,无论授奖与否,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评审委员会裁定的缓评项目除外)。
(七)项目涉及到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和国家安全的不得申报。
二、材料提交要求
申报单位必须按规定填写《江西省风景园林学会规划设计奖申报书》(下简称《申报书》),并提交相关材料。申报材料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逾期不予接收。
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纸质版材料
1.申报材料目录(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
2.项目申报书原件两份。填写完整且签字、盖章齐全,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
3.参评项目技术文件(注:不得包含申报单位和申报人信息),A3图册形式。具体要求如下:
(1)不超过20个页面(Page),选用80g左右一般复印纸双面打印,简单装订成册。
(2)主要表达规划设计基本思路及主要内容,重点强调项目难点、创新点及特色。
(3)规划类项目内容包括:①项目文字说明(不超过1500字);②主要规划理念、思路和技术创新点;③主要规划图纸;④规划实施的综合效益分析。
(4)设计类项目内容包括:①项目文字说明(不超过1500字);②主要方案设计理念及设计思路和科技创新点;③主要方案图纸,必要的节点设计图;④设计效果图及建成后实景照片(实景照片请注明具体位置,并标注“实景”)。
(5)专题研究类项目内容包括:①项目文字说明(不超过1500字);②成果转化应用情况;③其他有关附件材料。
(6)其他必要性证明材料(如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名称、编制单位名称、资质等级等在项目编制过程中发生变更证明等)。
(二)电子版材料(各项单独设置文件夹)
1.申报材料目录:Word格式。
2.申报书:Word格式和PDF格式盖章扫描件。
3.项目申报单位(第一完成单位)简介:Word格式,附营业执照扫描件和规划设计资质证书扫描件。
4.参评项目技术文件(A3图册)(注:不得包含申报单位和申报人信息):JPG或PDF格式(要求与纸质版一致)。
5.项目演示文件(注:不得包含申报单位和申报人信息):播放时间不超过8分钟,格式为.MPG,.FLV,或.PPT,须有同步语音解说。介绍内容主要包括:规划设计的基本思路、主要内容、特色及创新点、实施效果(效益)。
6.提供建成后的实景照片(禁止后期合成):10-20张,每张照片小于2M,且名称与内容对应,以“序号+位置名称+实景”命名。
7.项目合同:PDF格式的项目合同扫描件,如有其他参与单位的外协合同一并提交。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8.项目成果:与合同要求一致的正式规划设计成果的电子文档。设计方案和规划为ppt或pdf格式,施工图为pdf格式(须包含总图部分)。
9.竣工验收材料:设计类项目须提交委托方的竣工验收证明。如果一个项目分为若干标段,须提供标段划分说明和所有标段验收材料,甲方的使用评价证明不能代替竣工验收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10.审查/审核材料:①规划类项目经规定程序审查通过或批准,法定规划类项目须取得正式批复文件,其他规划类项目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大型规划类招投标项目必须有中标通知书和整合方案的正式审查意见。②项目编制过程中的技术性审查/审核意见,如有则附。以上材料均须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11.其他补充性材料。
三、评审和推荐
学会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由学会颁发获奖证书,予以表彰。
评审结果以学会文件公布为准,不另行通知,申报材料不退回。
四、其他事项
1.江西省风景园林学会规划设计奖评奖不收取任何费用。学会及与评审相关的机构和个人不得向申报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2.联系方式及材料邮寄地址
联系方式:江西省风景园林学会
晏芙蓉 0791-88615255 18279163023
王胡军 13979128811
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二七北路610号 邮编:330077
(江西省人居环境研究院207室)
附件:1. 江西省风景园林学会规划设计奖申报书
2. 申报材料目录模板
3. 项目申报单位简介
二○二五年五月十五日
